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高校研究生设立的重要奖项,它既是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因此,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到该奖项的意义,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勇于实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
为进一步规范和量化图书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福大学〔2014〕39号)》和校研 [2014] 2号《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试行)。
一、奖学金评选机构
图书馆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刘敏榕
常务副主任:林熙阳
副主任:詹庆东
委员:张文德、林林、江志莲、研究生代表一名
备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其中学生代表不得参与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
二、评定对象
本细则针对图书馆在读全日制学术型情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四)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各门课程无补考。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在学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公布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具体名额。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指导教师给出评价意见,并签章。
(四)辅导员审核并签署评价意见。
(五)图书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以量化标准为重要参考指标对参评学生进行评审,并组织公开、差额答辩,最后投票表决产生候选人,并依分数排序。
(六)在图书馆情报学主页公示评审结果,并在指定时间范围内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五、量化评价方式
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同级同专业研究生人数在6人及以下的,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前50%,7人及以上的其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级同专业研究生中前40%(在计算综合成绩排名40%、50%内的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再加1人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一般在50%以内,所修课程中原则上未出现成绩不合格者。
推免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统考研一新生均可参评(成绩以研究生院系统上的排名为准)。
国家奖学金的量化评分主要以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科研和日常表现为依据,除上述课程综合成绩要求外,具体量化计算办法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量化评价方式
总分=学术论文量化评分+申请专利量化评分+科技竞赛量化评分+荣誉称号量化评分
(一)学术论文量化评分
此项总分等于在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值的总和。论文必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其中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一篇论文只能为一名研究生使用,若出现两名研究生发表同一篇论文,第一作者优先。
论文分值计算方法(以下计算单位为每篇)如下所示:
1.论文(增刊及会议论文除外)被SCI一区收录,积50分;被SCI二区收录,积45分;被SCI三区收录,积40分;被SCI四区收录,积35分。
2.论文(增刊及会议论文除外)被EI收录,积30分。
3.论文发表在校研 [2014] 2号《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中,与情报学专业相关的《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档案学研究》上,积25分。
4.论文发表在福建省图书情报系列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国家级期刊”(指《大学图书馆学报》、《图书情报工作》、《现代图书情报技术》、《情报资料工作》、《情报理论与实践》、《情报科学》、《档案学通讯》、《中国档案》、《浙江档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优秀“二类核心专业期刊”论文,积15分。
5.论文发表在校研 [2014] 2号《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除图书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优秀二类核心专业期刊以外的二类核心专业期刊上,积10分。
6.论文发表在[2014] 2号《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省级CN学术刊物上,积1分。
备注:1.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其量化过的学术成果不再重新累加计算,只计算其最新的学术成果。2.发表论文包括已见刊与已录用的,已录用的论文需要提供录用证明。
(二)申请授权专利量化评分
此项总分为全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分值的总和。申请者必须为该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每项专利发明人积5分。
备注:1.专利需有申请专利号;2.必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3.每项专利仅限用于一名申请人。
(三)科技竞赛量化评分
此项总分为全部科技类竞赛成绩评分(经福州大学认定)的总和。每项参赛成绩的量化标准如下所示:
1.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获得者,积60分(有独立证书);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有独立证书),积30分;二等奖(有独立证书),积20分。
2.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积12分;二等奖积8分。
3.获省市级竞赛一等奖积6分;二等奖积4分。
备注:1.集体竞赛项目在上述量化分值基础上乘以名次权重。两人为一组时,第一名权重0.6,第二名权重0.4;三人一组时,第一名权重0.5,第二名权重0.3,第三名权重0.2;四人一组时,第一名权重0.45,第二名权重0.3,第三名权重0.15,第四名权重0.1.超过4人只考虑前4人。2.行业协会获奖级别以科技部认定为准。
(四)荣誉称号量化评分
此项总分为全部荣誉称号成绩评分总和。每项荣誉称号量化标准如下所示:
1.国家级,积5分;2.省部级,积4分;3.市级,积3分;4.校级,积2分;5.院级(含学生干部),积1分。
六、破格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科研成果突出。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技/技术发明/科技进步)。
(二)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由图书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获得一等奖的第1获奖人、获得特等奖的第1和第2获奖人。
七、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资料弄虚作假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未完成课程学习者或有补考成绩者;
(四)休学期间;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六)受到处分者;
(七)其他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初期遴选阶段,最后均需通过图书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有效候选人。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起试行。
福州大学图书馆
2017年9月12日
&nbs, p; 图书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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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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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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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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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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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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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评定内容 |
得分理由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A 学术论文 |
SCI一区(50分)、二区(45分)、三区(40分)、四区(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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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30分) |
一类核心期刊(25分) |
优秀二类核心期刊 (15分) |
二类核心期刊(10分) |
省级CN刊物(1分) |
B 申请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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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科技竞赛 |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获得者(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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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 |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省市级竞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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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荣誉称号 |
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院级(含学生干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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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A项得分 B项得分 C项得分 D项得分 总得分A+B+C+D= |
申请者签名: 辅导员签名: |
备注:
1.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其量化过的学术成果不再重新累加计算,只计算其最新的学术成果。
2.发表论文包括见刊与已录用的,已录用的需要提供录用证明。
, 3.发表论文登记格式:作者.题名.刊名.年,卷(期):页。收录情况,作者排名。